扬州高新区:“对标分析报告”中找差距

发布日期:2020.06.12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是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最具发展活力的新兴产业之一,也是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为实现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优惠政策。

1、设立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项目研发、人才培养、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市场拓展、贷款贴息的支持和相关企业与人才的奖励等。

2、在高新区投资经营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或研发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投资强度达到每亩24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比例奖励给投资者,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3、自2008年起至2018年止,对在高新区辖区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经软件园管理办公室认定,按其对高新区区级财政的贡献,前五年给予等额奖励,后五年给予50%的奖励。

4、鼓励支持国内外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入园发展。在软件园建成前,同软件园管理办公室签定入园协议并在高新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企业,租用办公研发用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按1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租用办公研发用房面积超出200平方米的,按10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面积最高500平方米;园区建成后,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进园发展,园外租用优惠不再执行。

5、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对经认定的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和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6、对通过“双软认定”的软件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ISO9000认证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一、二、三、四级的,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获得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认证、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认证、ISO20000 IT服务管理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二、三、四、五级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7、鼓励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凡参加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和参与的招商推介、专业展会、市场拓展等活动,给予往返交通费用和摊位费用等额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8、对开展离岸外包业务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以其上年度海关出口额数据为基准,新增部分按1美元奖励人民币0.20元,非新增部分按1美元奖励人民币0.05元。

9、在高新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其子女入学、入托均享受高新区常住户口人员待遇。

10、鼓励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对经过与软件园管理办公室签约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被高新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聘用并签定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录用半年后,给予实际培训费用50%的补贴,每人一次性不超过3000元(每人只补贴一次)。补贴资金70%用于扶持受训人员,30%用于培训机构改善培训条件。对年输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人才达到500人的培训机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高新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引进相关技术人才的,每新增100人,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1、对于年薪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人才,五年内按其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其所得奖金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12、高新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每年安排不低于30%用于支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

13、高新区设立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机构,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区域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的产品。

14、本规定所涉及的企业,系指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守法经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

15、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软件园管理办公室会同财政局制定实施细则。